8月8日|*ST高鴻公告,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,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。根據《告知書》認定的事實,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、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,將觸及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第9.5.1條第一項、第9.5.2條第一款第(六)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,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。公司將全力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,最終結果以中國證監會出具的正式處罰決定書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