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6日丨罗平锌电(002114.SZ) -0.340 (-4.177%) 公布,公司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(简称“宏泰矿业”)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《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普自然资执罚〔2024-26〕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》,普定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6月9日对宏泰矿业普定县鸡场坡乡砂岩铅锌矿、贵州省普定县鸡场玉合铅锌矿涉嫌越界开采一案下达了《普定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普自然资执罚〔2024-26〕)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《关于贵州三个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27)。现经普定县自然资源局自查核实,此次行政案件办理中,因其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六十四条“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”,构成程序违法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七十五条“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,发现有错误的,应当主动改正”,普定县自然资源局作出如下决定:撤销《普定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普自然资执罚〔2024-26〕)。
收到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普自然资执罚(2024-26〕)后,宏泰矿业积极履行缴纳罚款义务,于2025年12月9日将全部罚款缴纳完毕,其中砂岩铅锌矿缴纳越界开采矿产品违法所得15,929,201.79元,罚款3,185,840.36元,共计19,115,042.10元;玉合铅锌矿缴纳越界开采矿产品总价百分之二十的罚款1,162,087.10元。因普定县自然资源局撤销其对宏泰矿业的处罚决定书,公司尚不能确定针对宏泰矿业越界开采事项的具体处罚时间、处罚金额。对于已缴罚款,公司将会密切关注本次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情况,采取申请退回处理或根据后续进展采取多退少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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